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为保证我省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3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28日—3月13日。具体考务安排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21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