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法监〔2011〕231号
关于转发《2011年青海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现将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青海省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随文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市监督所制定《2011年全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含二次供水);各区制定本辖区的《2011年二次供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制定本辖区的《2011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二、各区县在饮用水监测实施中遇到的具体事宜请与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联系协调,共同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三、请西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汇总饮用水采样情况,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饮用水监测情况,书面材料上报至西宁市卫生局法监处。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饮用水 监测工作 通知
校对:马婧 打印:15份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