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卫生局,州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青人社厅函[2011]602号),现就做好全州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各地要依据考生提交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职称证”)的专业核准报考专业。
2、考生要提交的资料包括《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各地要严禁“职考”移民,凡持异地医师资格证书,未在我州注册执业的人员一律不得在我州报考,劝其到原执业地报考。
4、报考中级的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以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或执业范围变更注册时间为准。
5、各地务于2012年1月4日前,将本地考生的报名资料报至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1]602号)
联系人:吴尚元
联系电话:0977-8223973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