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卫生局、州直各相关医院:
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农〔2012〕1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海西州2012年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农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和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对口帮扶的二级医院和受援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履行职责,三方联动,建立密切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承担对口帮扶的二级医院要充分发挥人力和物力资源优势,统筹安排,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受援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借机学习,增强造血功能,乘势发展。通过对口支援工作,切实为基层培训一批卫生人才,帮好一所乡镇卫生院,造福一方群众。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海西州2012年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乡镇卫生院项目执行方案
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农〔2012〕1号)的要求,为切实有效做好2012年度全州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 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在全州开展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引导城市较为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到农牧区服务,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农牧区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根据省卫生厅的安排,结合我州实际,本年度我州项目覆盖州内8个乡镇卫生院,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主。(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项目内容。根据受援卫生院的现状及需求,主要开展以下技术支持项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文书,完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流程,开展技术及设备帮扶,建设特色和重点业务科室,带教培养手术、急救、检验、B超、放射等业务骨干,组织开展病例讨论、查房等业务活动。重点在医技科室、妇产科和急救能力方面有所侧重。
支援医院组织实施好“四个一”工程。即:每年要选派一批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骨干,定期轮流到受援单位进行帮扶工作:每年帮助受援单位开展1-2项适宜的新技术、新业务,并培养开展新技术配套人员;每年接受受援单位1-2名卫生技术人员免费进修:每年帮助受援单位完善1-3套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使卫生支农工作落到实处。
三、项目实施形式
(一)签订协议。对口支援双方要共同协商,签订2012年度全州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协议书(附件2),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帮扶内容和年度目标任务。
(二)帮扶医院责任。要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帮扶人员专业类别,主要以临床医生或医技人员为主,组成不少于3人的帮扶团队。帮扶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执业医师资格,其中至少有1-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帮扶工作以驻点开展帮扶为主,时间为1年,在确保支援工作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帮扶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原则上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9号)精神,对口支援期间帮扶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派出医院按政策规定给予帮扶人员基层生活补助和津贴。帮扶人员的支援工作时间计算为支农时间,作为晋升中级以上职称的条件。
(三)受援乡镇卫生院责任。受援卫生院必须为帮扶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等方面的基本条件,不得向支援人员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帮扶期间受援卫生院工作人员不得脱岗,出现帮扶人员顶岗现象。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2年1月—2012年12月,时间为1年。支援人员3月5日前到达受援卫生院,2012年12月31结束工作。实际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少于250个工作日。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1.州卫生局负责对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总体评估,并抽调由有关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不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各地卫生局负责本地区项目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原则上县级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
督导检查内容主要以帮扶人员到位、考勤、技术支持项目的实施进展、实施效果情况,完成的工作量和受援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情况,受援卫生院、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支援医院的评价和群众满意度。
2.每批帮扶人员工作期满后,受援卫生院要对帮扶人员的出勤、帮扶工作数量、医德医风、帮扶成效等作出评价,向支援医院反馈《帮扶人员评价表》。支援医院将帮扶评价作为帮扶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帮扶期间违纪的帮扶人员,受援卫生院要通报支援医院,由支援医院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受援卫生院和支援医院要认真做好年度支援工作的总结,并按《海西州2012年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档目录》所列(附件3),建立健全相关文书资料,整理成完整档案报本地卫生局1份、州卫生局2份,受、支援医院各1份。
4.州卫生局完成检查、考核评估后,要及时将考核结果汇总形成年度评估报告上报省卫生厅,并下拨相关补助资金。
附件:1. 2012年全州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安排计划表
2. 青海省海西州2010年度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协议书
3. 海西州2010年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档目录
附件1.
2012年全州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乡镇卫生院安排计划表
编号 | 受援卫生院 | 支援医院 |
01 | 都兰县宗加镇卫生院 | 海西州第二人民医院 |
02 | 德令哈市柯鲁克镇卫生院 | 海西州蒙藏医医院 |
03 | 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卫生院 | 格尔木市人民医院 |
04 | 都兰县夏日哈乡卫生院 | 都兰县人民医院 |
05 | 都兰县香日德第二中心卫生院 | 都兰县蒙藏医医院 |
06 | 乌兰县茶卡镇卫生院 | 乌兰县人民医院 |
07 | 天峻县新源镇卫生院 | 天峻县人民医院 |
08 | 天峻县江河乡卫生院 | 天峻县藏医医院 |
附件2.
青海省海西州2010年度二级医疗机构
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协议书
支援医疗机构:
受援乡镇卫生院:
根据省卫生厅《青海省2012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地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和海西州卫生局《海西州2012年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明确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或卫生院之间的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支援医院责任:
1、按照要求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医疗队,到受援医院或卫生院开展支援工作,从20 年1月1日—20 年12月31日止。
2、与受援卫生院充分论证、商议,帮助受援卫生院开展并完成以下支援项目: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负责医师 | 完成时限 |
01 | |||
02 | |||
03 | |||
04 | |||
05 | |||
06 |
3、在向受援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为受援卫生院免费进修卫生人员 名,提供 元医疗设备 台件。
二、受援乡镇卫生院责任:
1、根据现有条件,尽力为支援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负责支援人员在支援工作期间的管理与安全。
2、支援帮扶期间,将帮扶项目进展、实施效果及帮扶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向支援医院和县卫生局定期反馈汇报。
三、双方共同义务:
1、支援医院、受援卫生院商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工作进展、项目实施情况,并对支援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协商解决。
2、年度帮扶工作期间,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按隶属关系每月25日前向州、县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
3、支援工作结束后,支援医院、受援卫生院应对整个支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州、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填报《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支援医院、受援卫生院各1份,报州(2份)、县卫生行政部门1份。
支援医院(盖章) 受援卫生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海西州2010年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乡镇卫生院建档目录
1. 工作方案及各种文件
2. 支援协议书
3. 支援医院年度支援计划书
4. 支援队执行《支援医院年度支援计划书》进度表
5. 支援队开展专题讲座登记表(附:讲座稿件)
6. 支援队开展病案讨论登记表(附:病案讨论记录)
7. 支援队开展新业务登记表(附:“三新”审批表)
8. 支援队帮助完善规章制度目录(附:新建制度文件)
9. 支援医院援助设备登记表
10. 支援医院援助药品登记表
11. 支援医院援助物质登记表
12. 支援人员考勤表
13. 支援人员工作排班表
14. 支援人员情况汇总表
15. 支援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16. 支援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17. 支援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18. 支援人员工作鉴定表
19. 受援卫生院半年受援受益报告
20. 支援队半年工作总结
21. 受援卫生院受援受益报告
22. 支援队工作总结
23. “对口支援项目”开展工作情况统计表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题讲座登记表
日 期 | 主讲人 | 题 目 | 学时 | 参加人员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开展病案讨论登记表
日 期 | 主持人 | 病 案 信 息 | 时间 | 参加人员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开展新业务登记表
日 期 | 主持人 | 新 业 务 名 称 | 参 与 人 员 | 掌握程度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帮助完善规章制度目录表
序号 | 制 度 名 称 | 建立日期 | 新建 | 修订 | 主持人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援助设备登记表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新 | 旧 | 折合金额(元) |
合计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援助物质登记表
序号 | 物 质 名 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新 | 旧 | 折合金额(元) |
合计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援助药品登记表
序号 | 药 品 名 称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折合金额(元) |
合计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支援人员考勤表
月份
姓 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支援人员工作排班表
月份
姓 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海西州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医疗队人数 | 累计工作日 | 门诊人次 | 住院人次 | 抢救危重病人数 | 带教手术人次 | 教学查房人次 | 病历讨论次数 |
专题讲座次数 | 帮助开展新业务(项) | 接受进修学习人员数 | 巡回医疗次数 | 援助设备(件)折价(元) | 援助药品、物资折价(元) |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条) | 其它援助 |
院长: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海西州2012年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人员情况汇总表 | ||||||||||||||||||
编号 | 县 | 受援乡镇卫生院有关情况 | 支援医院名称 | 支援人员有关情况 | ||||||||||||||
名称 | 电话 | 在职人员数 | 编制人员数 | 临床医生数 | 执业医师人数 |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执业资格 | 执业类别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支援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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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1、在职人员数指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上的人员。 | ||||||||||||||||||
2、编制人员数指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有关编制部门核定的乡镇卫生院编制数。 | ||||||||||||||||||
3、执业资格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 | ||||||||||||||||||
4、执业类别填写临床、口腔、公共卫生和中医(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等。 | ||||||||||||||||||
5、专业填写内科、外科等一级学科。 | ||||||||||||||||||
6、支援期间指支援人员进驻乡镇卫生院和返回支援医院的时间。 | ||||||||||||||||||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支援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籍 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出生地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 全日制学历 | 毕业院校 | ||||
在职教育学历 | 毕业院校 | |||||
执 业资 质 | 执业资格 | 取得时间 | ||||
专业技术职务 | 取得时间 | |||||
职 务 | 任职时间 | |||||
工 作 简 历 |
海西州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支援人员工作鉴定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职 称 | 职务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资质 | 支援时间 | |||||
支援的主要内容 | |||||||
开展的新业务及成果 | |||||||
受 援 单 位 鉴 定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归整档案要求
1. 归整档案工作由支援医疗机构负责;
2. 所有文字资料均用A4纸张,包括附件材料;
3. 档案资料务于支援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