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西南中沙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各有关单位的通力协作下,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同时出色完成了各类重大会议、赛事和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卫生应急工作者进一步提高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视程度,更好地做好卫生应急工作,我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并在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卫生应急单位采取自荐的方式上报,获奖名单由我厅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和日常实际工作成绩择优确定。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评选,以2011年度卫生应急量化考核排名为主要依据。
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西南中沙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其它各三级医院,部队、武警医院也可参评。
二、全省卫生应急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推荐2人(地级市4人);西南中沙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推荐1人;厅直属各应急重点单位(省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省血液中心)按编制人员数2%的比例推荐,但每个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厅直属其它有关单位按编制人员数1%的比例推荐,但每个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其它各三级医院,部队、武警医院也可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三、全省卫生应急先进个人的推荐,原则上单位领导不参与。
四、请各单位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审批表的报批程序做好自荐和推荐工作,并将名单及自荐、推荐材料于2012年1月18日前报省卫生应急办。先进单位自荐材料控制在1000字内,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控制在500字内。
联系人:叶丽琴 联系电话:65388090(传真)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海医附院,解放军187、425医院,武警海南总队医院
附件1: 全省卫生应急先进单位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