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妇社〔2012〕7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财政局,洋浦社会发展局、财政局:
为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琼府〔2009〕60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卫妇社〔2009〕7号)精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琼卫妇社〔2010〕28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