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
为了充实我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1月拟向全省招聘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但为了让更多有志于我县卫生事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涌跃报考,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一)临床医生24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岗位:10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14名);
(二)中医内科医生2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医类岗位:1名、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岗位:1名);
(三)放射科医生1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辅检查岗位);
(四)公卫医生1名(乡镇卫生院公卫类岗位);
(五)护理14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护理岗位:4名、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10名),其中,护士12名、助产士2名;
(六)检验2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检验岗位);
(七)药剂1名(乡镇卫生院药剂岗位);
(八)麻醉科医生1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麻醉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包括违反计划生育、吸毒等)。
(三)热爱山区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卫生院工作。
(四)医学类全日制历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考护士外其他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执业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31日后出生);报考护士岗位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后出生),有执业护士资格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对于个别岗位原报名人数未达到组织考试比例的,可放宽到招聘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31日后出生)。
(五)报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生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县级医疗单位岗位者必须具有执业资格。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
(八)服务年限:报考者被录用后,在本单位必须服务满5年(以县政府批复同意录用之日算起)以上,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九)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录用人员,乡镇卫生院以二年半为期(以县政府批复同意录用之日算起30个月),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转为在编人员;期内提前考取执业证书者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考核转正。二年半期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采取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开报名,分别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应招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毕业生派遣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彩照4张。报原聘用单位岗位的须带聘用合同原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三)已婚应聘人员需提供由当地乡镇政府或人口与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合格证明。
(四)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琼中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报名时间: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20日。
五、报名地点:琼中县卫生局医政药政岗。
六、已报名的人员,请把本人的毕业派遣证复印一份于8月20日前交县卫生局备案。
联系电话:31822885;联系人:黄先生
了解招聘工作详细内容,请登录琼中卫生信息网(http://www.qzwsj。cn)公告栏查阅。
琼中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