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富民县卫生系统2011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使之成为“四创两争”工作的亮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遵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关于建设市域绿地系统的指示,县卫生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订了《富民卫生系统2011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富民县卫生系统2011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迅速在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开展园林绿化、美化工作,从小处着手,从细处抓起,使之成为“四创两争”工作的亮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遵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部署和要求,经县卫生局认真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求,在全系统内掀起植树绿化的热潮,积极开展植树绿化、美化环境活动,努力打造优美、和谐、生态、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各乡镇卫生院、局各直属单位要在绿化、美化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查缺补漏和补种工作,确保植物成活率达标。县卫生局机关、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所和各乡镇卫生院,以及条件较好的村级卫生室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同时,绿化须满足“二个80%”的要求,即,树木覆盖面积达到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数量达到乔木总量的80%。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李加屏(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司绍红(县卫生执法监督局局长)
组 员:李保华(县卫生局党政办主任)
李 都(县人民医院院长)
张应军(县疾控中心主任)
何映芳(县妇幼保健所所长)
毕忠启(永定卫生院院长)
杨 俊(大营卫生院院长)
王静萍(罗免中心卫生院院长)
崔启云(赤就卫生院副院长)
张洪涛(款庄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乃兵(东村卫生院副院长)
顾美云(散旦卫生院院长)
李雄萍(永定卫生院分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政办公室,由司绍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1年3—4月全面开展植树绿化活动,5—6月做好后期维护、巩固完善和验收检查工作,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植树绿化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美化有明显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全县卫生系统要充分认识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绿化是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生态要素、第一景观要素”的理念,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植绿爱绿,加快内部环境改造,争创一流环境,积极创建园林单位。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环境绿化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植树绿化,做到非建设用地和可造林地绿化全覆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见土植绿、见缝插绿,不留死角、打造亮点,四季常青、花开不断,力争成为庭院园林绿化的典型、示范。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定目标、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限,安排经费,并请园林绿化部门进行指导,抓紧实施。以此为契机,不断巩固发展,形成生态建设、植绿爱绿、美化环境的长效机制,确保植物成活率达到98%以上。
(四)各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发动条件较好的村卫生室,全面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美化环境。
(五)县卫生局将本次植树绿化工作将纳入2011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请各乡镇卫生院、局各直属单位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加快落实园林绿化工作。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