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卫生行政管理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事业管理水平,经昆明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上简称“昆明高新区管委会”)研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食品安全办公室岗位为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专业(在职有工作经历者专业可放宽到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防治
艾滋病办公室岗位为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在职有工作经历者专业可放宽到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2.招聘岗位及人数
单 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食品安全办公室 | 1 |
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 | 1 |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三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须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卫生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35周岁以下。
有食品安全管理、艾滋病防治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外地考生可用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 日至11月15日(周末正常报名),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7:00 ,逾期不予办理(外地报名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报名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卫生处(昆明市科高路1612号高新火炬大厦408室)
联系人:赵老师、 袁老师
联系电话: 0871-8155290、8155153 邮编:650118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往)届生提交《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证明及相关资格证、职称证以及能证明个人业绩的材料(相关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提交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各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考程序。
四、考试方式、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进行相关科目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闭卷考试。
3.试题的保密、考试监督等由昆明高新区监察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事业局共同负责。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3名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通过现场问答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方面进行测评。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的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
3.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考生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出场顺序。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体检人选的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1.考试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昆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具体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人员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昆明高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应回避。
(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监督电话
昆明高新区监察审计局:0871-8155271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8155239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871-8155290
本公告由昆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