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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方案
来源:昆明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3/8/5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昆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开选拔办法》有关要求,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班子2006-2010年任期届满,经昆明市卫生局考核全面达标,根据考核结果和新一届行政班子任期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市卫生局党委同意,公开选拔一名副院长,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参照《昆明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开选拔办法》有关精神,把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中青年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医院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围绕发展选配干部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及职数
副院长一名。
四、时间
2011年4月上旬至2011年4月下旬。
五、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工作实绩明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二)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方面:
1. 现任医院中层干部正职3年以上;
2.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近5年内曾获局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个人表彰。
六、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医院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机构。
1. 成立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相关工作及做好组织考察、上报市卫生局审核等工作。
组 长:李 震
副组长:张娅
成  员:汪亚玲  白劲松  高苏寒  田广同  杜绍华
2. 成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
组  长:李 震
成  员:张 娅   汪亚玲   白劲松   高苏寒   李晓英 
孙淑华   金志根
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委办公室,承担具体协调、联络工作。
(二)做好公开选拔筹备工作。
将增补副院长工作请示及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方案上报昆明市卫生局党委审批。
(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增补副院长请示及公开选拔工作方案经市卫生局党委审批后,召开动员会,并通过医院公示栏和医院局域网公告工作方案。
(四)个人自愿报名。
个人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并认真填报《公开选拔副院长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4月11日下午15时。
(五)推荐候选人。
以科室为单位,召开会议,集中发放并填写《公开选拔副院长候选人民主推荐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候选人,科室于4月11日下午15时前将推荐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资格审查
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个人自愿报名和民主推荐出来的候选人进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报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七)确定候选人。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工作需要,由院长提名3-4人,经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差额票决方式确定2-3名副院长候选人,并进行组织考察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将候选人名单报市卫生局党委审批,同时确定召开副院长公选大会时间。
(八)召开公开选举大会。
1. 召开公开选拔副院长大会,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
2. 由公开选拔副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专家组进行投票及综合评分,同时参会职工投票(其中专家组投票及综合评分占40%,参会职工投票选举占60%)进行选举,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九)对当选的副院长进行公告,公告后进行聘任,同时报卫生局党委备案。
七、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公开选拔院级领导干部工作,是全市卫生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扩大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确保公开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医院各部门、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注意加强沟通和协调,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好此次公开选拔工作。
(三)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切实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按规定及时公开有关工作情况,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公开选拔工作健康进行。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共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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