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西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农卫〔2011〕27号),自治区卫生厅完成了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招标采购工作。为切实做好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领导,明确负责人,各负其责,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部署实施,并利用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新农合村级门诊报销、健康档案建档、公共卫生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和完善县级数据中心硬件环境建设以及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环境建设,建立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村卫生室之间以及村卫生室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做好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部署实施环境准备工作。主要要求如下:
(一)硬件基础配备。已具备县级卫生数据中心的,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在县级卫生数据中心。暂不具备县级卫生数据中心的,可独立建设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或将系统部署在新农合数据中心。需保证配备专属服务器用于部署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村卫生室数量在120个以内的地区至少需要配备一台服务器,村卫生室数量在120个以上的至少需要配备两台服务器)。服务器推荐基本配置:四核CPU 2.5G*2,内存32G,硬盘2T,具备国家安全机构认证的安全芯片。
(二)数据库及操作系统。服务器配备正版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软件,数据库要求为oracle 11G 或以上版本,操作系统为windows 2003 64位。
(三)网路环境搭建。数据中心网络出口需至少8M光纤接入,且此网络最好为业务专用网络,与日常工作网络分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网络出口带宽至少2M,接入方式可考虑选择光纤或ADSL虚拟专网等方式。数据中心网络要考虑到链路的可靠性及线路的冗余,可考虑在光纤接入的基础上,另外配置internet虚拟网络接入。为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在各级汇聚中心要设置防火墙、IPS、IDS等安全设备。同时,应保证县、乡、村三级网络连通,以确保各级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正常应用和数据互通。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应保证能够与自治区新农合数据中心连通,确保业务数据上传。
(四)村卫生室系统部署前准备工作。
1.系统接口对接。组织协调本地新农合信息系统承建商,按照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接口标准(附件1)尽快实现系统对接。
2.基本数据整理。各县区在软件系统实施部署前,需按附件3要求完成各村卫生室基本信息的整理工作。
三、各市要统筹协调,制定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计划,督促和指导所辖县(市、区)认真组织开展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工作。已经完成部署实施环境准备工作的县(市、区),应同时上报卫生厅(基层卫生处)和市卫生局,申请部署实施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
四、时间节点要求。各市应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50%县(市、区)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工作,6月底前100%完成系统部署。
五、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要落实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配备。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要安排至少一名计算机水平较高的人员作为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地区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监管等工作,以及配合卫生厅组织进行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实施和验收、应用培训等工作。请各市组织所辖县(市、区)卫生局填报《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员情况表》和《村卫生室基本信息采集内容表》(附件2、3),以市为单位汇总后于2月25日前报送我厅基层卫生处电子邮箱。
六、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卫生厅负责组织各市管理员1人和各县(市、区)管理员2人进行师资培训(培训时间另行下文通知)。各县(市、区)负责在系统部署完毕后一个月内组织乡镇卫生院信息人员和村医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卫生厅可以协助提供培训所需师资力量。
七、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卫生厅基层卫生处联系,联系人:朱定辉,雷斌,电话:0771-2809260、2852053,电子邮箱:gxwstnwc@163。com。部署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向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承建商北京北航冠新世纪软件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人:刘志奇 电话:18677190827
附件:1.门诊结算接口文档
(相关附件请在广西卫生信息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2.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员情况表
3.村卫生室基本信息采集内容表
4.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功能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