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职成厅函[2009]16号和桂教师培[2009]33号文件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已批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教师资助计划,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特聘兼职教师的名额为1名,现将我校招聘护理专业特聘兼职教师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招聘专业 | 护理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
招聘人数 | 1人 |
聘请范围 | 桂林市各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的在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任职条件的退休人员、退休教师。 |
任职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语言清晰,普通话标准,能胜任教学工作。 2、具有护理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3、在三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能胜任护理专业相应的教学工作。 4、能担任1-2门护理专业的专业课教学,原则上每周4学时至8学时(即半天至一天的时间),聘期为一年。 |
报 酬 | 如果上级有文件规定就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文件规定的,不低于我校其它外聘教师的课时标准。 |
联系地址 | 桂林市万寿巷10号 |
联系人 | 桂林市卫生学校人事科 何老师 |
E-mail | glwxrsk@163。com(桂林卫校人事科邮箱) |
联系电话 | 0773-3891550(办) |
报名时间 | 2009年9月27日—10月8日止 |
报名方式及要求 | 网上报名。通过E-mail把个人简历、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等(扫描及拍照均可)发送到人事科邮箱。 |
招聘结果公布 | 招聘结果将于2009年10月15日在桂林市卫生学校网站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