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落实2008年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确保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项指标落实到位,现就全市2008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将上半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照市卫生局2008年责任状指标要求,重新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查漏补缺,完善不足,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
(一)巩固4个100%和1个95%的工作目标。各地要贯彻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制度。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在餐饮业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无证单位的查处力度。认真贯彻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高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二)加大农村牧区食品卫生监管力度。要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助理卫生监督员的作用,以集贸市场和餐饮业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经营和经营掺杂使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建立农村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村牧区餐饮经营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稽查科室人员、经费保障;监督员着装、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执法文书的使用;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旗市区年内开展专项稽查2次(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内部稽查各一次)。市卫生局将对旗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稽查。
(四)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
1、继续加大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理顺医政管理和卫生监督的关系,明确职责。各地要落实医疗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监督覆盖率100%。完善医疗机构监督档案,建档率要达100%。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受理投诉举报制度,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投诉举报频繁的重点地区和医疗机构的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医的法制意识。
2、继续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各环节的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要加强偏远地区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血液安全监督的制度建设和措施手段,开展血液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工作。实现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和建档率要达到100%。
(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1、职业卫生
要按照自治区公共卫生抽检计划中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彻底摸清辖区内所有待业有害作业企业底数,对于存在职业危害有害因素企业,要组织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并要求企业及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于存在职业有害因素建设项目,要求建设项目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2、放射卫生
市卫生监督所要在年底前完成全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各地要对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卫生许可、放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旗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务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当地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和农村牧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和采供血机构监督工作、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和文件形式上报市卫生局法监科(四项工作均要分别上报文件)。
联系人:沃晓辉 联系电话:855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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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