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13〕75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现将《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决定在全市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模式,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和《包头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市社区卫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优化社区卫生资源配置,通过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推进分级诊疗负责制,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策略措施
(一)实行“八统一”管理模式
1.统一管理机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实行旗县区卫生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机制。
2.统一核定任务。 旗县区卫生局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口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其他相关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人口数及工作任务,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能力,统筹分配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覆盖,并形成核定任务文件逐级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3.统一服务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服务内容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居民有规范的健康档案、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记录,消毒登记、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清楚、详细、完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完成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4.统一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11类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机构自身的人员、房屋、设备和执业许可范围等,确定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少于四项,其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健康教育为必须开展项目。
5.统一绩效考核。按照包头市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核定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6.统一基本药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并参照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补偿。
7.统一经费划拨。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旗县区卫生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直接拨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考核结果拨付。
8.统一信息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据各自承担的服务职能,在基层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角色和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仅可输入、维护、利用核定人口数范围的健康信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所有人口的健康信息管理、服务,并可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相关信息。
(二)理顺管理体制
1.严格准入机制。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准入制度,要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业登记,不得使用两个及以上名称。今后新增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上应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要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范围,距“中心”2公里以内,原则上不设服务站,“中心”辐射不到的人口应由“站”来承担。
2.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健全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严格考核,取缔不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业务用房面积未达到国家标准、不能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及设备配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消承办社区卫生服务资格,可转为个体诊所。
3.清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清理挂多个牌子的社区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统一命名,统一标识,凡已正式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再加挂原医疗机构的牌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在本通知下发后摘除原医疗机构的牌子,全部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凡不按期摘牌和转型的机构,应吊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撤消其机构。
三、实施步骤
(一)分类试点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2月)。在全市分类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工作,其中,昆区、青山区和东河区,先遴选部分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白云区、土右旗、达茂旗和固阳县,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工作。
(二)全面推广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从2014年开始,各旗县区认真总结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遇到的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市全面推行一体化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各旗县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依据规划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调整、清理整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推进一体化管理。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要按照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三)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信息化系统。通过基层卫生服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强化、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网络管理功能,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时监管,提高一体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