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13〕93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根据《包头市卫生局关于核定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通知》(包卫发[2013]135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包卫发[2013]75号)要求,现将包头市2013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各旗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并进一步合理分配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包头市2013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核定表
包头市卫生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