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10〕335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疾控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妇幼保健所、市社管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2010]1025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厅将于近期对包头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旗县区、各单位按照该方案做好年度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考核评估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