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11〕113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以下简称“三好一满意”活动),并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包头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包头市医疗卫生系统
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公立医院改革、创先争优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医院建设、行风评议和“健康包头行动”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三好一满意”活动,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服务好。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医疗机构要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时时处处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完善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质量好。要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医德好。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行业不正之风;尊重患者权利,关爱患者,因病施治,严谨求实。加强医德医风和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德考评,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
(四)群众满意。通过此项活动使卫生行业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感受不断改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市各三级医院要开展多种方式预约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接诊。到2011年底,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精神,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要覆盖50%以上的病房。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全市三级医院之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旗县区卫生局负责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指导。市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组织工作。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院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兼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本地区、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与单位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相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三好一满意”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抓点带面,点面结合。以三级医院为重点,带动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各公立医院要增强责任意识,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要及时将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引导到干好本职工作上来,引导到干事创业、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优化服务上来。
(三)纠建并举,注重实效。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深入查找人民群众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整改提高。要把“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有效手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医疗卫生服务的新变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地区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加强督导,报送信息。要采取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请各旗县区卫生局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地区、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我局医政科。 “三好一满意”活动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单位于每月1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上一个月的活动进展情况和本月工作安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我局医政科,重要活动随时上报。
五、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力争每年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阶段性成效。2011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三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启动大会,对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旗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部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环节。医疗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市卫生局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各单位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市卫生局将对各旗县区和医疗卫生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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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