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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年度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2010.12.2)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7 字体:

包卫发〔2010〕288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解放军二九一医院:
为了加强我市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及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使先进、成熟并有推广价值的医疗卫生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直接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市医药卫生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卫生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申报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了2010年度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8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同时,就项目推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所确定的20项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需填写《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成果推广任务书》一式三份(从市卫生局网站下载),12月2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局科教科。
二、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推广准备工作,将推广材料和拟定推广时间报市卫生局科教科,推广工作在2011年1月20日前必须完成。
三、成果推广主要采取专业学术会议讲座、技术咨询、现场示教的形式进行,要注重实效。凡确定为推广项目的科研成果,均作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3学分(6学时)。
四、2010年卫生科技成果推广主要面向基层,主要目标是提高旗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此,项目应在旗县区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推广。个别不适合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的成果,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推广。办班或会议推广时,相关专业学员不得低于30人。
五、推广项目完成后,各推广项目承担单位要报送完整的总结材料(包括推广项目资料、推广工作总结、签到名单、相关照片)到市卫生局科教科,同时办理推广项目拨款事宜。
联系人:龚永红
电  话:2529971
电子邮箱:wsjkjk2010@163。com

附件:2010年度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卫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doc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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