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考点受理考生补办成绩单申请,审核盖公章后寄至考区。
3.考区于每月15日前将汇总的补办申请寄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办的成绩单寄至考区,考区发至考点,考点通知考生领取。
备注: 1、此项业务为免费服务。 2、补办仅限于2003、2004、2005年考试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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