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 第 314号
卫生基金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兴医”,推动卫生科技创新,解决重大疾病防治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问题,提高重大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控制水平,提升全市卫生科技整体水平,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服务,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现开始征集2008年度卫生基金计划项目,同时对2008年卫生基金进行征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原则:
项目的申报要以“包头市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指导,着力解决我市卫生科技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重大疾病的诊断、防治关键技术: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性疾病、
糖尿病、肺部疾病、传染性疾病等的早期诊断、干预和治疗技术研究;精神疾病、老年疾病、遗传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妇女和儿童重点疾病等的防治和康复技术研究等。公共卫生和相关领域技术研究:重要传染性疾病(
艾滋病、肝炎、结核病、
血吸虫病、禽流感等)和新发、突发及常见、多发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研究;重点地方病、环境因素和生活习惯导致的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研究;高发、突发职业危害的快速反应和救治标准化方案研究;食品、饮用水等的安全性评估方法和检测技术研究;伤害的预防控制和危险(害)因素监测技术研究及临床药物安全、生物安全、血液安全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研究。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意义大,创新性、应用性较强的研究项目。
二、要求:
1、各单位要跟踪国内外卫生科技发展动态和趋势,瞄准技术前沿,重视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加大开发性研究力度,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科学规划布局,选择研究重点,突出科技创新,积极与国家及省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相衔接。
2、各单位要成立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议,认真填写评议意见,择优上报。
3、要侧重领先学科、重点学科以及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成归来的硕士及在职硕士研究生所申报的项目。
4、要加强中蒙医药基础理论及临床应用研究,加强对一些疑难病症治疗并有明显优势的蒙医研究。
5、尚未完成所承担包头市卫生基金计划项目的,其主要研究人员不得申报新项目。
6、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掌握申报项目的水平,更为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项目,择优立项,卫生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经研究决定:申报项目的查新工作将由卫生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进行,为了检索查新的准确性,检索查新前须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医药卫生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准确的提供检索的主题词及检索的要点,查新费用为每项200元。
7.各单位拟申报的项目,经单位同意后,须填报《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项目征集表》一式一份,交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统一查新后返回各单位,各单位再据查新结论及申报原则上报管委会办公室(市卫生局科教科)。
8.包头市卫生基金办公室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
三、卫生基金筹集要求:
根据二00七年第十八届卫生基金管委会全体会议讨论,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对卫生基金各投入40万元,基金成员单位中各医院按实际开放床位数、40元/床上缴基金,其它成员单位按附件核定的承担基金情况上缴,拟加入卫生基金的其它医疗卫生单位可以此标准交纳基金。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务于2008年1月20日前上报计划项目并交缴卫生基金。
附件1:二OO八年卫生基金成员单位承担卫生基金一览表
附件2: 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项目征集表
(附件请从表格下载区下载)
包头市卫生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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