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防治,保护了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医疗卫生工作者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团结一致,敢于战斗的精神,经市甲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
推荐条件:在甲流防控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迅速落实甲流防控的有关措施,在甲流防控的组织、指挥、协调、疫情监测、线索追踪、疫情报告、
流行病学调查,甲流病人的抢救、治疗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名额:旗县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推荐2人(按先后顺序填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0年2月4日前将《赤峰市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先进个人推荐表》以电子版或电话形式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鸣寒
电子信箱:bgs@cfws。gov。cn
联系电话:5891108
附件:赤峰市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先进个人推荐表
赤峰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