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锡林郭勒 > 正文
卫生行政许可规范
来源:锡林郭勒盟卫生局 更新:2013/8/8 字体:
 

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

一、申请

属盟直管的餐饮业经营者、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向盟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许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无偿提供相关申请表式,申请人根据申请表式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按规定报送下列资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

4、生产工艺流程图;

5、产品原料配方生产设备材料、产品包装材料;

6、产品标签证明书;

7、产品卫生标准或质量标准;

8、相关检(监)测检验结果证明;

9、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合格证;

10、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机构资料;

11、其他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涉及变更的生产经营者应先向卫生行政部们提出变更申请,填写变更申请表式,报送相关资料。

二、受理

受理人员接到申请后,应详细审阅表式内容和申报的各种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不予受理,并督促指导经营者按规定填写和报送相关资料。

三、审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人申请项目进行卫生学审查(审查包括:工艺流程、卫生设施、功能布局等)。从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门审查,十五日内作出许可审核决定,审查合格者发放卫生许可证,不合格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退回申报资料,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再按上述程序审查,合格的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查必须二名以上(含二名)监督员,审查人员负责书写监督意见书、评价报告、核定许可项目。

四、审批录入

对审查合格的经营者,现场审核人员核定许可项目后科室负责人签核,再由部门负责人许可审批, 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

五、资料归档

整个规程结束后,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查询。

 

法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核材料,现场勘查;

4、复核;

5、窗口发证。

申请条件

1、 空气、微小气候

2、 水质

3、 采光、照明

4、 噪音

5、 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以上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

4、相关检(监)测检验结果证明;

5、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合格证;

6、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机构资料;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审查合格20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年检)

法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核材料、现场勘查;

4、复核;

5、窗口发证。

申请条件

1、 空气、微小气候

2、 水质

3、 采光、照明

4、 噪音

5、 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以上项目应当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合格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办理程序

1、健康体检;

2、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1 吋彩照2张

办理时限

从收到体检表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体检费50元。依据:内蒙古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防疫防治收费管理办法》,内卫计字(1994)第305号。

 

 

餐饮业卫生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核材料,现场勘查;

4、复核;

5、窗口发证。

申请条件

申请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2)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3)具有在食品采购、贮藏和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4)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5) 省级卫生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4、现场验收笔录、意见书。5、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对应的花名册。6、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7、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原料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凉菜制作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8、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应急预案。9、原料索证资料(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单等)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审查合格20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

法定依据

    1、职业病防治法;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4、传染病防治法;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6、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核材料、现场勘查;

4;复核。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申请登记表;

2、设计图纸;

3、卫生专篇;

4、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5、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提供的其他材料;

6、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

7、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

8、有资质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结。

收费标准

1、生产经营工业企业等:总投资100万元以内按0.4%计费,超出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2%计费;

2、除尘、排毒污水处理等:总投资在10万元以内按1%计费,超出部分按0.5%计费;3、生活引用水水源选址等:按总投资额0.1%计费(起点价500元);

4、食品化妆品等按设备投资0.2%计费(起点价200元);

5、放射性基地、机房等按工程造价2%计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防治收费管理办法内卫计字(1994)第305号。

--------------------------------------------------------------------------------

 

餐饮业申请卫生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

4、        现场验收笔录、意见书。

5、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对应的花名册。

6、        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

7、        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原料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凉菜制作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        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9、 原料索证资料(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单等)。

 

 

学校食堂申请卫生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

4、现场验收笔录、意见书。

5、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对应的花名册。

6、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

7、卫生制度:卫生组织、岗位责任制度、原料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度、食品卫生检查员制度、食品卫生日常检查情况(定期检查结果: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食品、原料索证情况、生产加工过程卫生状况)。

8、废弃油脂管理:与收废弃油脂、泔水人员订立合同,索取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9、主管校长负责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0、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报告制度)

公共场所申请卫生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

4、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合格证及对应的花名册。

5、     预防性卫生审查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

6、     监督笔录、意见书。

7、     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奖惩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用具的清洗消毒制度)。

8、     公共场所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     客用化妆品索证材料(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单等)。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

竣工验收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选择、设计: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申请登记表。

2、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选址、扩初施工的不同阶段分别提供项目方案,地形图、扩初、施工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等。

3、卫生专篇(根据建设项目用途提供相应的卫生专篇,如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专篇等,包括:水源、水质、污水、废气废物排放处理资料,卫生设施配套情况,卫生预评价报告。

4、申请人的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5、申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

7、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

8、有资质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竣工验收卫生审核申请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2、施工阶段书面卫生审核意见。

3、有资质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大型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条件

适用于有固定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且经营面积(以下简称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饭菜制售(不含快餐、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单位。
一、卫生管理
(一)卫生管理组织:应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配备经专业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食品卫生管理员。
(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除虫灭害卫生制度等。规章制度应明示。


(三)食品从业人员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工作服:食品从业人员每人应有两套以上的工作服帽,应定期清洗更换。
二、选址要求
(一)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二)必须远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饲养场、粉尘等污染源25米以上,保持环境整洁。
(三)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要求。
(四)整体布局合理,划分生产经营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等功能区。
三、食品处理区工艺布局要求
(一)设置: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
(二)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就餐人数、加工品种及数量相适应,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1∶2.5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1∶3.0。

(三)食品处理区布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不得存在交叉污染隐患:设置与供应品种和加工过程相适应的原料粗加工、切配、烹调、烧烤、蒸煮、点心制作、凉菜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就餐等专用场所,并有明显功能标志。食品加工用工用具摆放合理,并有明显区分标志,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四、设施与设备卫生要求
(一)地面、墙壁、屋顶与天花板:食品处理区的地面、墙壁与顶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不易长霉、不易剥落的材料铺设,应平整,无裂缝;其墙角与柱角间、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
(二)排水: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耐磨防滑,具有一定坡度,不留积水。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沟面应设置可拆卸易清洁的隔栅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由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排水沟出口应设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
(三)通风排烟设施: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
(四)采光: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五)炉灶: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
(六)食品加工用设备、工具、容器: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与容器,应无毒无害、表面光滑、易于清洗,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七)冷藏设施:有与加工相适应的冷冻、冷藏设施,生熟分开,标志明显。
(八)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有专人保管,并有衡量器具和使用领取记录。
五、功能间(分区)卫生要求
(一)餐厅(就餐区):设置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宜设有存放餐碟、酒杯等小型餐饮具的封闭的存放柜或消毒柜。
(二)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与加工食品原料清洗数量相适应的肉类、水产和蔬菜清洗池,并有明显区分标志;经粗加工后的原料应分类分架存放;清洗好的食品原料不得落地存放。
(三)烹调间:配置与加工食品数量相适应的操作台(以不锈钢材质为宜),有足够数量的食品搁架;有切配不同种类食品的刀、砧板等工用具,并有明显区分标志;有固定专用存放刀、砧板的架子;宜设置若干清洗水池。
(四)凉菜间:应为独立隔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用具清洗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设有空调设施,并设置干湿温度计;应设置专用的冷藏(冻)设施;食品的传送应为可开合的窗口形式;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采用可防止废弃物流入和浊气逸出(如带水封的地漏);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二次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五)生食海产品制作间:同凉菜间要求。
(六)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间:同凉菜间要求,如没有专间,应在凉菜间内设置专区,加工用工用具应专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七)面点间(区):有相应的点心加工制作设备,有工用具清洗设施,足够的货柜或搁架及冷藏设施。
(八)裱花间:同凉菜间要求。
(九)烧烤间:专营烧烤食品的按照烧烤工艺制作流程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晾晒间,非专营的设置分区;成品加工间要求同凉菜间或在凉菜间内进行。
(十)食品储存间:应设置单独的食品储存库,有良好的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须安装机械通风装置。
(十一)餐饮具消毒间:应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十二)留样:应有留样专用的冷藏设备、容器;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种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
六、卫生设施要求
(一)三防设施:应有效完善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二)更衣室:应设置专用的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更衣柜的数量应与从业人员数量相适应;设有专用的洗手消毒设施。
(三)卫生间: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采用水冲式,并有排气和防臭气装置。
(四)清洁用具: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存放场所与食品处理区分开。
(五)废弃物:各场所设置可以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


集体食堂食品卫生许可条件


一、适用于学校、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等地点,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卫生管理
(一)卫生管理组织:应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配备经专业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应明示。
(三)食品从业人员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工作服:食品从业人员每人应有两套以上的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更换。
三、选址要求
(一)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
(二)必须远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饲养场、粉尘等污染源25米以上,环境整洁。
(三)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要求。
(四)整体布局合理,划分生产经营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等功能区。
四、食品处理区工艺布局要求
(一)设置: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
(二)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就餐人数、加工品种及数量相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食品处理区布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不得存在交叉污染隐患:设置与供应品种和加工过程相适应的原料粗加工、切配、烹调、烧烤、蒸煮、点心制作、凉菜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就餐等专用场所,并有明显功能标志。食品加工用工用具摆放合理,并有明显区分标志,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五、设施与设备卫生要求
(一)地面、墙壁、屋顶与天花板:食品处理区的地面、墙壁与顶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不易长霉、不易剥落的材料铺设,应平整,无裂缝;其墙角与柱角间、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
(二)排水: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耐磨防滑,具有一定坡度,不留积水。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沟面应设置可拆卸易清洁的隔栅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由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排水沟出口应设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
(三)通风排烟设施: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
(四)采光: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五)炉灶: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
(六)食品加工用设备、工具、容器: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与容器,应无毒无害、表面光滑、易于清洗,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七)冷藏设施:有与加工相适应的冷冻、冷藏设施,生熟分开,标志明显。
(八)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有专人保管,并有使用领取记录。
六、功能间(分区)卫生要求
(一)餐厅(就餐区):设置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
(二)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与加工食品原料清洗数量相适应的肉类、水产和蔬菜清洗池,并有明显区分标志;经粗加工后的原料应分类分架存放;清洗好的食品原料不得落地存放。
(三)烹调间:配置与加工食品数量相适应的操作台(以不锈钢材质为宜),有足够数量的食品搁架;有切配不同种类食品的刀、砧板等工用具,并有明显区分标志;有固定专用存放刀、砧板的架子;宜设置若干清洗水池。
(四)凉菜间:应为独立隔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用具清洗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设有空调设施,并设置干湿温度计;应设置专用的冷藏(冻)设施;食品的传送应为可开合的窗口形式;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采用可防止废弃物流入和浊气逸出(如带水封的地漏);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二次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五)生食海产品制作间:同凉菜间要求。
(六)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间:同凉菜间要求,如没有专间,应在凉菜间内设置专区,加工用工用具应专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七)面点间(区):有相应的点心加工制作设备,有工用具清洗设施,足够的货柜或搁架及冷藏设施。
(八)裱花间:同凉菜间要求。
(九)烧烤间:专营烧烤食品的按照烧烤工艺制作流程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晾晒间,非专营的设置分区;成品加工间要求同凉菜间或在凉菜间内进行。
(十)食品储存间:应设置单独的食品储存库,3000m2以上的应分别设置主食库和副食库;有足够数量的食品冷藏冷冻设备(库),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柜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冷藏设施有温度显示装置;有良好的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须安装机械通风装置。
(十一)餐饮具消毒间:设置餐具消毒间;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池三个或以上;有足够数量的可密闭的餐具保洁柜;
(十二)留样:应有留样专用的冷藏设备、容器;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种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七、卫生设施要求
(一)三防设施:应有完善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二)更衣室:应设置专用的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更衣柜的数量应与从业人员数量相适应;设有专用的洗手消毒设施。
(三)卫生间: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采用水冲式,并有排气和防臭气装置。
(四)清洁用具: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存放场所与食品处理区分开。
(五)废弃物:各场所设置可以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
八、其它要求



许可投诉咨询电话: 6966119   6966124 

相关文章
 宜宾市卫生信息网:2012年8月长宁县卫生行政
 福州卫生网:有关调查基层医疗卫生系列机构
 大兴区医学考试网:北京市大兴区卫生系列局
 昌平区国家卫生人才网:昌平区卫生局2013年
 安吉县卫生人才网:卫生部印发《临床路径管
 铜川市医药卫生人才网:铜川市卫生专业技术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