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卫生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3年全市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关爱贫困、孤残和贫困鳏寡老人,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我局对市直卫生系统包扶点—化德县七号镇小公勿素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摸底,在此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卫生系统集中开展“一对一”帮扶救助活动,即对贫困、孤残和无经济来源的贫困鳏寡老人,由各单位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救助。
一、帮扶救助对象
化德县七号镇小公勿素村年收入在2600元以下贫困户53户,共83人,其中有慢病及残疾的27人。
二、结对帮扶人员
市卫生局、市第二医院、市监督所、市地病中心、市第四医院、市保健院副科级以上人员(包括副科级)。
三、帮扶救助时间
2013年1月—12月。
四、帮扶救助标准
各结对帮扶人全年帮扶救助资金不得低于500元人民币。
五、帮扶救助方式
采取集中资金,根据帮扶救助对象家庭状况,合理统筹安排帮扶救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一对一”帮扶救助活动的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谐工程集中力量抓紧抓实抓好。有帮扶对象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此次帮扶救助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在全社会营造对贫困、孤残和无经济来源的贫困鳏寡老人关爱的浓厚氛围。
2、市卫生局要不定期到包扶点了解帮扶救助对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及时统计汇总向各结对帮扶人公布。
3、各单位请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帮扶救助资金统一上缴至市卫生局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