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中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五医院、武警宁夏总队医院、自治区工人医院,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9月22日上午,在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一人民医院召开全区行风建设暨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卫生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卫生厅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各县(市、区)卫生局局长、纪委书记,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五医院、武警宁夏总队医院、自治区工人医院主要负责人或纪委书记。
二、会议内容
听取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关于行风建设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经验介绍,参观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工作方面的成果展示和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三、会议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一人民医院(高速公路红果子收费站下)。
四、会议时间
2009年9月22日上午9:00开会。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各市、县(区)卫生局统一于9月18日17:00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报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
卫生厅联系人:马晓东,传真:0951-5030674,电话:0951-5054084;手机:13309576886;杨文斌,电话:0951-5054035;电话:手机:13209599698。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白俊娥,传真:0952-3313454,电话:0952-3313455,手机:13909564568。 2、各市、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人员参会。其中固原、中卫、吴忠三市需提前一天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到的,请预先告知,以便统一安排食宿,银川、石嘴山地区的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需住宿的费用自理;各单位参会人员务必于9月22日上午9:00前准时参加会议。
3、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请假;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卫生厅将予以通报。
4、请银川和吴忠市卫生局选定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各准备2000字左右的发言材料,待卫生厅审稿后打印280份,报到时提前交会务组。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