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09年10月14—15日,自治区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泾源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组认为,泾源县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活动,推动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基本达到了《自治区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根据《自治区卫生城市(县城/区)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治区爱卫办决定对泾源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10月20-11月2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09年11月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自治区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爱卫办 ,邮编:75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