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手机和反馈工作的函》(国中医药办函[2008]15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和各级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和回族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的高度,对《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http://shs.ndrc。gov。cn/yg/)进行深入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反馈的同时,将反馈意见和建议于2008年10月8日前上报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二、联系人:王孟妍
电 话:0951-5022124(兼传真)
E-mail:
nx_zyyj@sina。com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