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三统一”政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我区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药招办决定于3月中旬在银川召开全区卫生改革工作与药品“三统一”工作总结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分析当前卫生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根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研究探讨当前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方向及解决的办法,提出当前仍至今后一段时期内卫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同时,认真总结药品“三统一”工作,研究药品“三统一”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互衔接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会议内容
本次会议主要研讨卫生改革工作与药品“三统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我区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工作;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快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衔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深
化药招改革;加强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热点与难点方面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论文征集 本次会议论文题目由卫生厅相关处室根据研讨范围与内容确定,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撰写并负责审稿,卫生厅办公室负责统稿汇编。各单位和个人也可围绕我区卫生改革与药品“三统一”工作自由命题撰写论文。
四、参会人员 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卫生厅各有关处、局、室负责人;各市、县(区)卫生局局长;卫生厅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全区县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所)负责人;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负责人;卫生厅特邀人员。
五、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参加会议的各部门、各单位接到本通知以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论文。论文应具有详实的内容、独到的见解和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措施。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避免将论文写成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等其它形式。
2、论文初稿于2月28日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和自治区药招办。电子邮件地址:
fmxlgl@sina。com。联系人:方敏行、王志忠,联系电话:0951-5054084、0951-5024242。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