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及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结合“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卫生部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全国优质护理服务推进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卫生部医政司王羽司长宣读《关于公布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优秀单位、病房及个人的通知》。
(二)卫生部马晓伟副部长作重要讲话。
(三)总后卫生部领导讲话。
(四)优质护理服务优秀医院院长发言。
(五)优质护理服务优秀个人代表发言。
(六)中国医院协会、中华护理学会负责人代表医院管理和护理行业发出倡议。
二、会议形式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北京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我区设分会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1年5月10日14:30-16:30召开。地点:宁夏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北京市)参会人员
自治区人民医院的主管院长、护理部主任。
(二)分会场(银川市)参会人员
1.各市、县(区)卫生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医政科科长。
2.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院长、护理部主任。
3.自治区优质护理重点联系医院考核优秀的护士长及优秀护士。
五、其他事项
1.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员参会。
2.参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3.各单位参会人员回执于5月6日前由各市统一汇总后报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
联 系 人:马晓燕
电 话:0951—5054815
传 真:0951—5066270
电子信箱:
nxwstmxy@126。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