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监督[2011]339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青铜峡市、泾源县卫生局,各监测地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环便函[2011]349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监督[2011]16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饮用水监测及网络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组织开发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报告系统”,2011年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将全部采用网络系统直报,不再接收纸质报表结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报告系统”将于 2011年10月1日 0时进行一次封网以汇总阶段性结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网络直报数据审核工作,在 9月15日 前完成前3个季度数据上报。
二、该系统培训试用地址为:http://60.247.48.110/
nhis/index.jsp,系统填报人:223344,审核人:223355,密码:12345aaa。正式使用地址为:登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www.jdzx。net。cn)进入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用户名使用本人卫生监督员胸牌号或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456。
三、承担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将水质检测和水性疾病监测结果报送同级卫生监督所。各监测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将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数据及供水企业基础信息、监督情况、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完成数据网络直报工作。
四、请各监测地区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疾控制中心负责确定本单位饮用水网络直报工作数据信息录入员及审核员,并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记表报送至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科,以便进行权限设置。录入员与审核员不能为同一人。请各监测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送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各监测地区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饮用水网络直报系统软件运行的问题,可在该系统论坛提出,也可汇总至区级系统管理员处。
联系人: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科 蒋岩
联系电话:0951—3999011 3999007(传真)
电子邮箱:
nxwsjd_006@163。com 五、对于饮用水卫生监督及网络报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与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张旭联系,联系电话 0951—3999013;
对于饮用水水质监测相关技术方面出现的问题,请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与消毒杀虫科齐爱联系,联系电话0951—4091570。
附件:
信息管理人员登记表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