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办监督〔2012〕9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卫生监督资源,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技术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同意筹备成立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经卫生厅研究决定召开宁夏卫生监督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19日 下午15:00召开, 4月19日 上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宁丰宾馆。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通过协会章程、会费交纳和管理暂行办法。 (二)选举产生卫生监督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颁发聘书。 四、参加人员 1、各市、县(区)卫生局主管卫生监督工作局长。 2、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3、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副所长,各科科长。 4、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公共卫生所、检验所所长。 5、卫生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企业代表、科研院校代表。 五、其他 (一)参会代表食宿由会议负责,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代表请于 4月17日前 反馈至卫生厅监督处。 联系人:丁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