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监督〔2013〕32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2012年,我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法律意识和依法协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对在2012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兴庆区掌政镇卫生院等24个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先进集体,邹建民等50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