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2010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补充报名的公告》规定的条件,经各市卫生局资格初审,自治区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复审,共有89名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现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于 1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自治区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自治区卫生厅七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 1月22日上午 9:00—11:30。
领取准考证时,须出示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若由他人代领,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及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报考人员中,如身份证号码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上身份证标识不一致,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凡符合简章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 妍、乔 梦,联系电话:0951-5054491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自治区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