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卫生局积极做好2011年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和面向村卫生室定向培养中等医学学历人才招生工作
近日,地区卫生局与教育局联合,积极做好2011年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和面向村卫生室定向培养中等医学学历人才招生工作。
专科层次本年度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和维医学,学制为三年(民语言、蒙语言增加预科1年),计划招生20人。其中,哈密市7名、巴里坤县7名、伊吾县6名。新疆医科大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别承担相应专业的教学任务。中专学历计划招生40名,民语言20人,民考汉10人,汉语言10人,民语言的招生学校在巴州卫生学校,民考汉和汉语言的招生学校在昌吉州卫生学校。
专科层次的招生由自治区财政根据实际招生数,提供每生每年3900元学费资助、每生每年800元的住宿费资助和每生288元一次性计算机上岗费资助。录取的学生纳入国家正规学籍管理,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普通专科生相关政策待遇。毕业后,学生按照《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就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
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地区卫生局、人事局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地区卫生局于2011年6月10日、11日两天统一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各县(市)卫生和教育部门根据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岗位需求、已录取学生数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人员需求量大、录取学生少的乡镇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填报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的相关专业,组织有关学生通报中专学历的志愿。
地区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手段,积极做好本次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将印制的《2011年面向农牧区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时下发到有关学校,向广大农牧区考生和考生家长进行宣传,做到每位考生和考生家长都知道此项政策,并做好拟报考考生的登记工作。
(苟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