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高直报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我部制定了《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