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分配:关于2011年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人员补助经费分配方案
各县(市)卫生局:
2007年卫生部开展的“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工作,每名受聘医师聘期5年,中央财政按每年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我区完成2009、2010年共20人的招聘任务,2011年计划12人,现人员补助经费已经到位。具体分配见附件。
附件: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县市 招聘人数(人)
2009年 2010年 2011年(计划) 合计
哈密市 6 6 18
巴里坤县 5 4 4 22
伊吾县 3 2 2 12
注:2011年按项目资金暂按每年每人1万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