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医疗卫生单位院(站)长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强化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公益性及院(站)长的管理职责,树立正确的办院(站)宗旨,使我市的医疗卫生工作始终坚持把注重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院长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实效,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院(站)长
三、考核范围
院(站)长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院服务、医院绩效、医院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
四、考核方法
由市卫生局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不定期考核、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查阅资料。查阅院(站)长的年度工作总结、党支部、院长办公室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院周会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综合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
(二)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院长工作实绩的有关数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汇总。
(三)实地考察。结合医院管理评价工作,通过现场察看、访问患者和医务人员、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了解、核实院长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
(四)征求意见。由考核组以发放问卷调查表、网上征集、面谈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本院干部职工的意见。
(五)理论学习情况测试。通过与院长的个别谈话,测试了解院长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科学决策、创新工作能力。
(六)考核内容
1、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
目标:根据党的十七大对卫生事业发展新要求,不断提高院(站)长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医院能力。
考核指标:
(1)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素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践行“八荣八耻”内容。
(2)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综合分析能力,有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医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自己的管理实践经验,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能应对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不断提高管辖医疗卫生单位的社会形象,促进医院的发展。
2、医院管理
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医院端正办医方向,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考核指标:
(1)医院领导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学习贯彻新的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2)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院长任期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3)建立健全合理的医院管理机制,完善医院成本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奖惩制度,降低消耗,提高社会效益。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站)财务工作的制度及考核细则,执行财务公开,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对医院收支进行测算,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降低医院管理成本,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按计划定期偿还各项债务,不增加新债务。
(5)严格执行行业纪律,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德医风奖惩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医疗费用,探索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行风。
(6)推行医院院务政务公开,创新公开形式,适时更新公开内容,将其与纠风工作、医院管理工作相结合,完善公开内容,医疗服务信息价格制定公开目录。
3、医疗质量管理
目标:建立院(站)长质量评价、持续改进体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考核指标:
(1)制定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签订院科级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
(2)院(站)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3)严格人员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医疗制度,技术操作规范,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落实病历书写规范,对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进行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按时上报,认真落实《阜康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4)加强医疗设备、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5)加强医务人员在岗培训,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培训,不定期召开医疗质量会议,安排医疗质量工作。
(6)严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建立处方点评制度。
(7)临床输血工作管理规范,确保安全输血。
(8)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加强传染病病人管理。
(9)建立病案管理、药事、医院感染、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置管理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4、医疗安全管理
目标:加强医疗服务全程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安全,有效预防医疗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
考核指标:
(1)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并将其纳入医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医疗事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上报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问题,杜绝事故发生。
(2)严格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3)加强危险化学药品、毒、麻药品的管理。
(4)建立矛盾隐患排查机制,对存在的医患纠纷及时合理解决,避免越级群众上访事件。
(5)做好本单位及家属区、下属单位防火、防盗工作。
(6)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护工作。
(7)加强车辆管理。
5、医疗服务管理
目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发送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提供热心、耐心、细心的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考核指标:
(1)建立并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患者的投诉,公布投诉电话、信箱,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患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完成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住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
(4)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创新便民服务方式,缩短病人候诊时间。
(5)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杜绝自定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现象。
6、医院行政管理
目标:坚持政府领导下的公益性质,在医院加强自身发展建设时,提高卫生决策能力,按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各项任务。
考核指标:
(1)建立行政办,并落实首问责任制,健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2)按时参加各项会议,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信息。
(3)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卫生局安排的各项活动。
(4)服从工作车辆调度。
7、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设
目标:扎实开展防疫、妇幼工作,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考核指标:
(1)规范传染病报告,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开通疫情网络直报,按时上报疫情。
(2)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做好孕产妇建卡、两系管理等相关工作。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8、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医院院长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5—90分为称职,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有关选拔作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工资级别等建议的依据,医院院长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评定为不称职。
(1)年度内医院有大医疗安全事故发展,通过鉴定有一起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或两起一级医疗事故次要责任,或发生医疗纠纷年内会计赔款额过超过10万元。
(2)领导干部驾驶公车。
(3)凡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因决策失误或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或未经充分考察论证,使单位在购置药品、医疗器械和基础建设等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