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阜康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阜康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09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