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迎接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务工作者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主人翁作用,确保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功。为使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准备得更扎实细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注意事项
1、对本单位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各医疗卫生单位有一个干净、整洁、优质的就医环境;
2、认真做好对本单位 “三包”责任区内的“牛皮癣”整治工作;
3、各单位在卫生整治的同时,要在醒目位置摆放创建宣传版面、文明提示栏、鲜花等,检查各个公示牌面的完整,及时做好相关内容的更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4、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本单位的医疗废物、垃圾、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相应处理;
5、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均要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对就医和咨询人员进行文明礼貌用语,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接物的礼仪。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好各项服务窗口工作,对优惠措施要张贴公示标语;
6、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做到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均达到标准;
二、几点要求
1、各医疗卫生单位营造创建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和载体进行创建氛围宣传,把创建宣传版面摆放在单位醒目位置,供干部职工学习;
2、各医疗单位认真对照“窗口行业”考察表进行逐条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0年6月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