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更好的将平安县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平安建设“四率”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提高平安建设“四率”工作的通知》阜创建字〔2010〕24号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平安建设的“四率”工作,即:知晓率、参与率、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经市创建办于7月5日至7月20日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普遍存在“四率”偏低的情况。现就全面提升卫生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四率”,做如下安排:
一、明确责任,坚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管职能,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在近期内再次提高“四率”工作,同时各医疗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通过层层抓落实将责任任务具体到各科室和每个个人。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确保“四率”工作达到创建标准。
二、“平安医院”建设“四率”任务分解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管辖的医疗机构“四率”达到标准;卫生监督所负责个体私营诊所、餐饮业及从业人员“四率”达到标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院、站、所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三、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中,要通过院务会、周会、科室会、监督检查等途径进行宣传,同时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知识测试、专题讲座、板报、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一系列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覆盖人群。
四、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自治区统计调查总队和昌吉州的初验即将单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抓住时机突击15天时间,在8月20日前实现“四率”顺利达标。对连续通报的医疗卫生单位,将对党政主要领导、具体负责人视情节分别予以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记入任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档案、扣发年终综合治理奖、“一票否决”、向党委建议予以组织处理等。在自治区统计调查总队查访过程中或在自治区最后验收阶段,如反馈“四率”不达标,直接影响全市申创工作的,将在以上基础上严肃处理。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0年8月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