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州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昌州安生字〔2010〕4号)、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0〕26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卫明电〔2010〕38号)精神,本着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条块结合”的原则,按照2010年阜康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安排和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 渤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忠造 市卫生局党委纪检书记
董俊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张跃天 市疾控中心主任
杨翠展 市人民医院院长
吴俊江 市中医院院长
沈玫廷 市妇幼保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严新萍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贾泽峰 滋泥泉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罗建兵 上户沟乡卫生院院长
潘进强 九运街镇卫生院院长
吴新军 三工河乡卫生院院长
李建忠 水磨沟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董俊华同志兼任。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安排,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督导检查,建立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长效机制,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按照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区、州、市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落实情况、医疗安全事故应急和处突机制的建立及医疗纠纷协调处置机制,落实三级医师查房、三查七对、护理、院内感染控制情况。
(三)2010年阜康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制定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计划,公共场所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场所卫生达标、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职业病的统计上报情况。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和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证和餐饮行业监督检查情况。
(五)有毒麻、精神类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双人双锁、专用手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六)大型医疗设备的管理,做到定期检修与维修、保养,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鉴定,设备标记卡,使用、维修、检修维护记录齐全,保证医疗设备安全使用。
(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物制品、试剂的管理;临床氧气、储备场所,高压氧舱、运行正常,液氧罐做到防火、防油、防震、加安全帽、定位设置,严格按要求操作;蒸汽锅炉、消毒锅、压力容器按规定定期检验,操作人员上岗证齐全。生物制品、试剂存放、储存场所必须安装报警系统和监控设施。
(八)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做到一次性注射器具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毁形处理,建立处置台帐,销毁率达100%,一次性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区存放。
(九)临床用血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用血技术规范进行管理。
(十)水、电、暖、电梯、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建立检查、检修登记制度。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器布局合理,消防拴保持正常运行。消防安全标志明显,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十二)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力争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三、加强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进一步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医疗救援预案,充实医疗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能基本处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信息库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提供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学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和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市卫生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年”活动。3月底前制定本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务求实效,卫生局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在大检查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按时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年”活动任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有效的整体推进。
2、加强宣传,畅通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年”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良好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市卫生局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每季度将活动的进展情况报市卫生局办公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卫生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0年4月20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