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纪委会议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我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切实做到以教育为先导,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化医改工作,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有机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现对今年纠风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1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强化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整改塑形、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特别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巩固已开展的专项治理成果,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本单位的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本科室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加强用药、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群众看病用药费用。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及查询等制度,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认真实行院务公开,建立廉政档案,坚决纠正和查处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惩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严肃查处收取药品、器械回扣等贿赂案件。
(三)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将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探索建立更能体现患者评价的考评机制。各级医院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扎实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定期(半年、年终)上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情况。
(四)全面推进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切实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规范,同品种品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不得高于上年,完善工作流程,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药品遴选专家库的职责。
(五)全面深化民主评议,加强社会监督。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一是扎实开展 “百名患者评医院”、“科技助推网上评、行业系统分类评、关键岗位群众评、上下互应联动评、重大决策老干部参与评”等民主评议工作,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充分发挥网络评议优势。结合网络评议便捷、即时、公正、高效等特点,有效利用网上评议模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即时开展综合评议、专项评议以及年终考核等工作。严格执行《阜康市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监督暂行办法》,加强对关键岗位、窗口和站所的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力度,适时面向社会开展公开评议,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力促实现各卫生系统院、站、所行风较大转变。
(六)完善落实措施,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以落实责任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强化监督为抓手,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创新发展。一是加强评议员和监督员队伍建设。严格评议员、监督员选聘程序,已经聘为局党委政风行风评议员的,一律不得担任受评单位义务监督员,各医疗卫生单位义务监督员必须切实发挥义务监督作用,杜绝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政风行风评议员务必做到“四个面向、四个当好”,即:面向部门行业,当好评议监督员;面向社会群众,当好宣传解惑员;面向信访问题,当好接访息访员;面向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二是通过教育、制度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做到行行有工作规范、级级有明确责任、人人有行为准则;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切实解决制度缺少刚性、执行软弱不力的问题。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贯彻执行《市直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事项集体决策审批制度》和《阜康市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监督暂行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七)畅通民意渠道,全面提升行风热线栏目质量。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倾力打造“行风热线”节目精品。一是充分利用通信网络有效媒介做好行风热线上线安排提前告知工作,广泛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热情。二是有效落实“热线”反映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阜康市“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及转办问题管理办法》,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对问题的办理情况要进行跟踪连线,对因故未按时解决的问题说明原因,实行二次承诺,跟踪回访。对办理的各类问题应将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局。
(八)以教育为先导,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狠抓行业不正之风。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研究和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创新教育的载体,使之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亲和力、感召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反面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廉洁从业的理念。大力宣传医改政策和医学科学,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2、在全卫生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的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活动,使“三好一满意”活动成为卫生系统的品牌工程,成为卫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形成氛围和声势。
服务好,就是要求医务人员要改善服务态度,热心对待患者,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医疗机构要改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扩大实施优质护理服务,逐步推开预约门诊诊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认真执行国家收费和价格政策,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加强医患沟通,重要事项征得患者同意,赢得患者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质量好,就是要求巩固“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健全和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决防止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特别是重大责任事故。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坚持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市医院、中医院要积极试行临床路径,并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单病种收费改革,有效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医德好,就是要求继续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认真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研究修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作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医德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部门,更好地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其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对极少数医德低劣的,如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实现群众满意,就是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争取卫生行业排名不断上升。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要结合深化医改工作认真实施“惠民、利民、便民”工程,办群众满意医院,做群众满意医生,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要将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纳入年度安排。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纠风责任制,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求真务实,确保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抓纠风,就是抓管理、抓服务、抓发展、抓形象。要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上,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注重源头防治,加强关键岗位监督,努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加大理论调研力度,开拓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建立“自查自评”单位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正确认识纠风工作“自查自评”机制,“自查自评”单位将自行开展工作,半年、年终纳入纠风工作检查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以此实现纠风不添乱,抓纠风促业务,力争实现双赢的效果。
(四)加大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各医院院长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患者投诉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要重视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自接到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义务监督员和纠风工作动员会相关材料分别以书面、电子版形式报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还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加强学习,自觉接受部门、行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作风认真履职,积极撰写工作信息并上报市纠风办(信箱地址:fkjf0650@163。com),切实落实好纠风工作各项任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1年3月4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