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增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对2012年综合目标考核(业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
二、考核分类
(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站、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乡镇卫生院组
滋泥泉子镇中心卫生院、九运街镇中心卫生院、上户沟乡卫生院、甘河子镇卫生院、三工乡卫生院、水磨沟乡卫生院。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基本分为100分)
市人民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15%、医改工作15%、医护质50%、公共卫生15%、行政财务管理5%、对口支援、卫生高级人才引进和专科建设、市医院标准化建设 。
市中医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10%、医改工作5%、医护质50%、公共卫生30%、行政财务管理5%、对口支援、卫生高级人才引进和专科建设、中医院老门诊楼拆迁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绩效考核80%、行政财务管理10%、专业技术指导10%、对口支援、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工作。
市妇幼保健站:妇幼绩效考核80%、行政财务管理10%、专业技术指导10%、对口支援。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绩效考核80%、行政财务管理10%、爱国卫生10%、食品安全。
滋泥泉子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88%、医改工作5%、对口支援7%。
九运街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88%、医改工作5%、对口支援7%。
上户沟乡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88%、医改工作5%、对口支援7%。
甘河子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85%、医改工作5%、专科建设10%。
三工乡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88%、医改工作5%、对口支援7%。
水磨沟乡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90%、医改工作5%、对口支援5%。
(考核细则由各科室通过QQ群、单位邮箱下发)
四、考核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季度、半年考核由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负责,年终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年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全年的考核情况,对目标责任单位目标考核提出初评意见,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年终考评结果并进行通报。年终综合考评90分以上为先进,60~89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
五、加分项目
(一)获得州级(即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及下设领导小组和州委、办、局)表彰奖励的,每项分别加1分;
(二)获得自治区级(即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下设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委、办、厅、局)表彰奖励的,每项分别加5分;
(三)获得国家级(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卫生部及下设领导小组)表彰奖励的,每项分别加10分。并直接评为综合目标管理业务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2年卫生系统综合目标管理(业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处理目标考评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考评办公室主任。
七、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下达的业务工作考核目标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落实。
(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考核标准,突出重点,合理确定考核方法及计分办法,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工作相结合,力求使考核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单位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水平。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目标考核结果与经费挂钩,具体按照《阜康市卫生系统2012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阜卫发〔2012〕 号)和《阜康市卫生局、阜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阜卫发〔2011〕264号)文件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