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昌吉州卫生系统2012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昌州卫党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卫生系统2012年纠风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着力纠正和治理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要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上新台阶,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投诉管理和内部监察机制,认真落实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从业、诚信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水平,优化就医环境、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同时要对照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所要开展好本单位“三好一满意”的活动同时,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围绕特点,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纠风工作
1、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解放思想、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努力践行新疆效率、弘扬新疆精神、提升新疆能力。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使“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的认识深深植根于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心中。要加大作风整顿和问责力度,坚决整治“懒、散、庸、拖、贪”等不良风气,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推行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要不断扩宽群众参与渠道,广泛开展公众评议活动,特别是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群众评议。
2、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高新技术准入与临床应用管理,严格医务人员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认真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对违反行业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必须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3、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并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及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改进服务。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坚决纠正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行为,切实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4、严格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公开医疗服务和常用药品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卫生局将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财务制度,价格政策和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形式的不规范收费。
5、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一是要协同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二是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动秩序大检查。三要协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6、加大力度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一要把办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梳理所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必要时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重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利用典型案件在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二要不断健全办案工作力度。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重视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理。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抄送:州卫生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