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做好执业护士再注册工作的通知
2006年护士再注册工作已经开始,如本单位有符合再注册条件而未办理有关手续者,请务必于2006年9月6日前按照要求到阜康市卫生局医政科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业护士再注册登记的范围:
从事医疗机构护理岗位工作,并在卫生行政机关履行过
护士执业注册登记的护理专业人员。即持有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本者。
二、 申请办理执业护士再注册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2、首次注册携带3张一寸免冠
照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本(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再注册申请表》(到医政科领取)
5、《执业护士再注册统计表》(到医政科领取)
三、收费情况:
首次注册每人8元,再次注册每人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