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爱卫传〔2012〕1号
各团场爱卫办,师直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2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是“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为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充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工作,以文明、卫生的城乡新形象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庆祝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各单位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今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动职工群众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要发挥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广泛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和连队、社区组织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全师范围内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热潮。
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单位爱卫办要根据当前爱国卫生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运行机制。要按照师爱卫办、文明办、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关于印发十二师辖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师爱卫发〔2011〕6号,以下简称《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快团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要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疾病预防控制问题,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把团连结合部、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屠宰场、连队畜圈、厕所等作为重点场所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大对窗口单位、“五小”行业的管理力度,依法加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管,提高城乡整体卫生水平;全面清除各种垃圾,做好春节积雪清理清扫,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要以保护职工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卫生团场、卫生单位活动。
一○四团养禽场片区要按照《关于一○四团养禽场片区环境卫生职责划分的通知》(师爱卫发〔2011〕5号)要求,由养禽场三个社区负责驻本社区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工作,各驻地单位要服从所在社区的监督管理,驻养禽场片区的师直企事业单位及兵团、地方单位(师机关、师党校、师中学、天恒基投资公司、天润生物公司老厂区、新大陆运输公司、师交通局养护所,新天润国际社区、通嘉世纪城、兵团林调院、兵团看守所、天康公司、农垦加油站、军粮采购供应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驻地的私营企业单位由养禽场三个社区负责通知传达文件要求并组织实施。
三、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春夏季易发传染病特点,深入组织和发动职工群众,将爱国卫生运动与疾病防治工作紧密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春季灭鼠等防控工作,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使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各团场要把改水改厕工作,作为改善团场连队环境卫生,保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单位爱卫会要加强与卫生、建设、农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以建设水冲式卫生户厕为主,积极落实团场卫生户厕建设,提高职工群众创建清洁优美生活环境的意识。广泛宣传普及以春夏季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卫生知识,教育职工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四、把健康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墙报、广播、互联网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运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传播健康知识,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连队、进车间等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和职业防护。加强防病知识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疾病防控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单位爱卫会要做好组织发动、协调督导工作,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效。师爱卫会将在五一前后组织成员单位依照《标准》对各单位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做的好的单位和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
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稿件可通过十二师卫生政务网http://www.bt12ws。gov。cn在线投稿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2年5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含图片信息)报师爱卫办。
联系人:刘振宏 胡宁
电话(传真)0991-3836094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十二师爱卫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送:师爱卫会成员单位,新大陆运输公司,师交通局养护所,通嘉世纪城物业公司,新天润国际社区物业公司,兵团林调院,兵团看守所,天康公司,农垦加油站,军粮采购供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