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传〔2012〕10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纠风工作,推进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医改任务,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项工作,根据兵团卫生局安排,将开展一次惩防体系建设及纠风工作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督查范围
师卫生局、团场医院
二、 督查内容
(一)惩防体系建设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优化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
(三)医德医风建设、医德考评制度落实情况。
(四)规范诊疗行为、治理商业贿赂情况。
(五)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情况。
(六)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及统一配送情况。
(七)创先争优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
(八)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
三、督查方法
(一)各单位对照督查内容,先行开展自查、自纠,并逐级形成自查报告和情况汇报。
(二)师卫生局将于7月初对团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及纠风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现场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召开座谈会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理清思路,以督查促进工作、用督查规范工作。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及督查自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登录十二师卫生政务网http://www.bt12ws。gov。cn通知公告中本明电下载),于6月29日前报师卫生局(联系人:岳溪,电话及传真:0991-3836094
十二师卫生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