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办传〔2013〕48号
各团场,各集团公司,师直各事业单位:
2013年4月是第25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仍然是“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根据安排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师范围内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团场、集团公司、师直事业单位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基础卫生设施投入,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车站、批发市场、居民区、连队畜圈、屠宰场、厕所等作为重点场所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管理力度,全面清除各种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加强健康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卫生知识
各单位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专版、专栏、专题、板报、广播、报纸、电视等宣传形式,开展爱国卫生管理、健康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投身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民主动参与的工作氛围。要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连队、进车间等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活动安排
从即日起各单位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贯穿整个爱国卫生月。
4月初,师爱卫办组织成员单位分成若干组对各单位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并向全师通报检查结果。
各单位按照通报情况继续做好爱国卫生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4月下旬,师爱卫办将再次组织爱卫会成员部门对各团场、集团公司、师直事业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两次检查考核结果汇总评分,结合平时检查和暗访情况,按照《十二师辖区环境卫生考核及奖惩办法》(另文下发)进行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动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各团场、各集团公司、师直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今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动职工群众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和连队、社区组织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全师范围内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热潮。
(二)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团场、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要逐级分片包干、层层落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各单位责任制度,基层单位、社区按照与辖区驻地单位、各居民住户、经营户签订的门前三包协议,抓好环境卫生综合综合整治。
各级爱卫办要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和部门,落实各项职责,协调联动开展好整治活动。各团场、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一○四团养禽场片区要按照《关于一○四团养禽场片区环境卫生职责划分的通知》(师爱卫发〔2011〕5号)要求,由养禽场三个社区负责驻本社区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通知传达爱国卫生月文件要求并组织实施。
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稿件可通过十二师卫生政务网http://www.bt12ws。gov。cn在线投稿报送(图片信息按照投稿要求发送)。
请各单位于2013年5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含图片信息)报师爱卫办(卫生局)。
联系人:刘振宏 胡宁
电话(传真)0991-3836094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十二师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送:师领导,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