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发〔2006〕28号
各场团医院,头屯河农场、芳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疾病预防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了深入扎实地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兵团2006年纠风工作安排和兵团纠风办《2006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卫生系统作为行风评议的重点行业,兵团将统一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我师决定成立医药卫生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十二师医药卫生系统2006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师医药卫生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全喜师卫生局局长
成员:杨旭善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杜广利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石玉福一○四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靳 燕一○四团医院院长
杨文孝三坪农场医院党支部书记
李长辉三坪农场医院院长
周天虎五一农场医院党支部书记
李志强五一农场医院院长
于福琴二二一团医院党支部书记
王 新二二一团医院院长
杨新云西山农场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郭 峰西山农场医院院长
王明沛头屯河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马 梅头屯河农场医院院长
卢凤琴芳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卫生局。
办公室主任:刘振宏
二、印发《十二师医药卫生系统2006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系统行风自查自纠工作。
各单位对照文件和纠风工作安排以及兵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十二师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完善政务、院务工作制度,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2006年8月10日前报师卫生局。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的单位务必在8月15日前完成公开公示栏的制作上墙。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兵团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师医药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风工作的有关安排,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实施。
四、为确保我师医药卫生系统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切实解决和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问题,我局近期将组织督导检查。
附件:十二师医药卫生系统2006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师 卫 生 局
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十二师医药卫生系统2006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行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解决和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职能和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建设职工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和行业。
原则:行风评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群众评判、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是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风行风建设;是否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明确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做到经常研究和指导工作;是否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政风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改工作。
(二)为师、团场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的情况:是否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及自身职能和特点,不断优化和创造公平、公正和谐的发展环境,是否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对制约兵团、师、团经济发展和改革稳定的规定是否进行清理和废止;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坚持为群众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现象和问题;是否制定转变部门和行业行风,主动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有效措施;是否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服务流程,为职工群众就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生冷硬横、以及重复检查、分解收费、擅自定价、自定项目等加重职工群众负担的现象。
(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兵团、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否进行认真部署;对兵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涉及的内容是否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五)制度建设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制度建设;是否深入推进财务管理、药品和医疗
器械购销管理、干部人事制度等制度的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否进一步完善政务、院务公开等。
根据《兵团2006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师实际,医药卫生系统行风评议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 药品、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重复检查、分解项目检查、擅自定价、自定项目等情况;
2. 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3. 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
4. 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是否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开单提成、收受“红包”、接受患者吃请等不正之风;
5. 医院是否按照要求对外公开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医疗信息、公布社会监督员。
6. 社会各界人士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水平是否满意。
三、评议程序和总体安排
(一)评议程序
1. 按照本实施方案,评议工作在师医药卫生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2. 组织评议人员开展行风调查。采用问卷测评和组织行风评议人员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行风调查。《行风建设调查问卷》、《行风建设评议表》由行风评议人员统一发放、回收、统计分析。各单位自查自评所用问卷和评议表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发放和回收。
3. 按职工群众问卷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类型,统计计算出被评议单位行风建设的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和不满意率。
4. 召开行风评议预备会议。由全体评议人员及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办公室人员参加,汇报行风调查情况,确定评议时间、方法、内容和发言人选。
5. 召开行风评议大会。由全体评议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被评议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团场组织、纪检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评议大会。先由被评议单位领导同志汇报自查自纠情况,而后由行风评议人员介绍行风调查情况,被评议单位领导同志解答有关问题。最后,由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进行会议小结。
6. 对被评议单位公布评议结果,报师分管领导,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总体安排
我师医药卫生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 筹备阶段。(7月15日—7月31日)主要是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印制《行风建设调查问卷》、《行风建设评议表》。成立评议工作领导班子,召开行风评议联席会议,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确定行风评议人选,制定行风调查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
2. 调查阶段。(8月1日—8月15日)确定调查工作重点和范围、计划方案、保障措施、工作程序等;发放和收回《行风建设调查问卷》、《行风建设评议表》,全面摸清被评议单位的作风状况,查找出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做出初步的评估,为召开预备会议准备材料。
3. 评议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召开行风评议预备会和行风评议大会,组织实施行风评议。
4. 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5日)评议单位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对由于客观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给予说明,制定出整改的方向和目标。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5. 公布评议结果。(9月16日—9月30日)
四、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抓行业,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力争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把学习教育与广泛听取意见紧密结合,自始至终把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对照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
(三)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将药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医疗服务信息、纠风工作社会监督员以及便民、利民措施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达到方便职工群众就医就诊、接受社会监督的目的,为评议工作创造条件。本行业干部职工要增强接受群众评议的意识,形成人人重视群众评议,自觉改进工作作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