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239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
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管理水平,经区卫生局研究决定,在全区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急字〔2012〕25号),《关于印发<朝阳区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工作方案>的通知》(朝卫通字〔2010〕3号),充分发挥我区三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网络优势,将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按照“片区化、网格化”的管理模式落实到社区网底,以切实提高全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科学研判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多方参与、科学循证”的原则,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科学、规范、及时开展。
三、 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局应急办
1.按照局领导的指示精神,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
2.区卫生局应急办实行片区负责制,科室四个片区负责人将提前与各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进行充分沟通,并对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程督促落实。
(二)公共卫生单位
1.制定本专业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模板,指导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专家支持。
2.对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的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程质控,包括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实施步骤、风险评估报告撰写等相关内容,确保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三)区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
1.按照区卫生局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片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
2.在公共卫生单位指导下搜集本片区的风险评估相关素材,形成本片区的风险评估报告。
3.指导片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具体实施风险评估工作。
(四)各片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
按照所属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的整体工作安排,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的指导下搜集本社区风险评估相关素材报至公共卫生工作站,并撰写本社区风险评估报告。
四、风险评估相关要求
(一)风险评估内容: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各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各片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分别开展本片区、本社区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性精神病人管理风险评估等三项内容并撰写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内容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各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各片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上述内容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二)风险评估参考依据:《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卫办应急发[2012]11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疾控疾发[2012]35号)、《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急字〔2012〕25号)。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风险评
估工作,通过片区工作例会或专题协调会的形式进行认真部署安排,并做到充分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区卫生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考核指标。
(二)各公共卫生工作站应于2013年8月底前完成本片区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发送至邮箱:weishengxinxi@126。com。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