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精神,区卫生计生局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提供的考生入围名单(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1.2倍),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拟招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吴兴区卫生计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共三天。
4.公示受理电话:2289770。